入会指南
为方便申请加入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新基建科技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学会”),根据《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新基建科技工作委员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管理;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行业、科研)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单位会员是依法成立的新基建产业领域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
(五)个人会员为从事新基建产业领域技术研究及管理工作的干部或技术管理人员。
(六)遵守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新基建科技工作委员会的管理条例。
二、申请成为会员须提交的材料
申请时,应提交以下申请文件:
(一)按本会要求填写的《新基建科技工作委员会入会申请表》;
(二)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单位和个人简介。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单位需填写并发送入会申请材料至秘书处,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认其是否符合申请要求;
(二)初审通过后,经学会确认和通知,申请单位将申请材料加盖公章传至学会;
(三)学会工作人员收到按照前条规定所提交的文件并核实无误后,提交会长办公会审核批准;
(四)学会向通过审议的申请单位发送《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新基建科技工作委员会入会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申请过程中遇到疑问可及时咨询学会工作人员。